遂宁市船山区供水主管改造项目二期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
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更正为:“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4计划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更正为:“2.4计划工期:5个月(150日历天)”。
三、现重新上传计划工期修改后的技术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以本补遗的更正内容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 标
&&&&&&&&&&&&&&&&&&&&&&&&&&&&&&&&&&&&&&时间:2023&年 6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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