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大妙镇、四面山镇、阳春镇、铁清镇4个镇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
现就“江安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大妙镇、四面山镇、阳春镇、铁清镇4个镇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遗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人员配置-勘察人员“4、其他人员:具有试验测试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1分。”更正为:4、其他人员:具有实验测试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1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勘察合同4.2.3付款方式“(4)每次付款前,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正为:(4)每次付款前,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三、合同费用-3.付款方式“(4)每次付款前,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正为:(4)每次付款前,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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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