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安区龙台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配套资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二 (龙台镇)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区发改项[2022] 1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2021-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2022年《广安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带建设项目(二期)》续发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区发改项[2022] 1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二标段。
2.2建设地点:龙台镇车堂村、青山村、白桥村、箭滩村、玉城村、西家村、齐力村、青松村、红旺村、四缸村共1个镇10个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广安区龙台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配套资金建设项目(二标段)建设规模8000亩,同时建设配套基础设施。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
2.5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招标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对投标人不作类似项目业绩要求,3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经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经完成1个)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如同时中标两个标段由招标人选择中标合同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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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