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芝溪河吉祥组团防洪治理工程和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芝溪河唐家乡罗家湾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施工招标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说明:
一、本项目经财政评审的最高限价合计为:70388921.39元,因《遂宁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投标最高限价中格式要求“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所以确定的投标最高限价为:70388921元,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为:66190347元。
二、本项目经财政评审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为846721.38元(其中唐家乡罗家湾段为567290.05元;吉祥组团为279431.33元),因商务标招标文件编制系统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取整数金额,所以确定的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芝溪河唐家乡罗家湾段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为:567290元、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芝溪河吉祥组团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为:279431元,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安全生产措施费以整数金额为准。
三、招标文件内容均无修改。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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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