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区滨江大道北段新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彭山区滨江大道北段新建工程一期 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3)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3)1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 。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观音街道,起于岷江二桥桥头,沿岷江西岸展线,止于规划唐河大桥,项目全长约3.6km,路基宽度33.5m的一级公路,采用双向6车道,设置侧分带和慢行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
2.3 总投资: 32919.79万元(监理费最高限价:27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全过程、监理实验和检测费、施工期延长、新增工程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等)。
2.5 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监理规范合格标准、行业规范要求。并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的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 区财政配套资金。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监理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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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