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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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事项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中节点工期变更为:设计节点工期:30日历天;施工节点工期92日历天(其中北大门和值班室以外的所有子项工程的施工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补遗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合同专用条款13.8.3.3因发包人调整招标范围或技术标准而产生的增减项目调整因素及计价方法增加条款(8):最终造价(不含材料费)其价格下浮10%.
补遗事项3: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合同专用条款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第(2)条修改为: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各子项工程逾期竣工验收的,按以下方式计算逾期违约金:
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每逾期一天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1000。
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合同金额×逾期天数×1/1000 。
逾期违约金最高限额:合同总金额的10% 。
补遗事项: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主要方案说明现变更为:主要方案图(总平图)。
补遗事项5: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附件设计任务书中二现状及相关图纸增加条款2.9:泡桐树成飞幼儿园园区更新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见附件6。
补遗事项6: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及附件6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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