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石棉县草科乡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发改投资〔2023〕1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棉县腾龙甲发展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灾后重建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石发改投资〔2023〕1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 。 |
2.1、项目 2.2、建设 2.3、项目概况:项目包含田湾河村雷打石聚居点、农家村思源广场聚居点、农家村村委会聚居点。总用地约3.5公顷,配套道路约1500米,配套广场、配套绿化面积约18230平方米,配套建设住宅区场坪、慢行步道、给水工程、雨污水管网、住宅外立面改造、相关挡墙及护坡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包含《“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下列项目:1、石棉县集中安置点内部道路建设项目:新建石棉县草科乡3个集中安置点内部生产生活道路约1.5公里,路灯约80盏。2、石棉县集中安置点供电设施建设项目:新建石棉县草科乡3个集中安置点10KVA箱变5台,强电电缆约1.5千米,弱电电缆约3千米。 2.4、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113.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81.8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灾后重建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的所有工作。 2.5.1设计: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2.5.2施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财评中心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最终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设计+施工) 360日历天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5月10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 平台(四川省·雅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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