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资产明细表。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1万元,最高不超过10倍。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
详见资产明细表。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1万元,最高不超过10倍。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环境工程建设 | ||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0002018067993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
所在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武侯区 | |||
住所/注册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事业单位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资产处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到西南联交所查询 1.本次转让标的按实物现状以每套为单位进行转让并交付,具体详见《资产明细表》。
2.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担保、抵押、租赁、查封等他项权利。
3.本次转让标的乐山市井研县幸福大道2号“东山逸居”25套房产是根据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川1124执283号之一及(2020)川1124执恢118号之一的判决裁定,转让方成都环境工程建设 为房屋所有权人,并办理了对应不动产登记证。
4.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完《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交易价款并取得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签署《承诺函》,承诺已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了现场查看,已对照公告所披露的相关内容,现场实地查看标的所在位置和现状,并确认了转让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土地性质及场地实际情况等相关情况,承诺受让标的资产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乐山市房屋限购政策。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条件限制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交易服务费是以成交价为基准),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6.转让方在收到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前,完善水电气及物业费用并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户手续,该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含当日)前的物业费、水电气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缴纳,合同签订之日后的物业费、水电气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缴纳。涉及到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此次标的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组织看房。 8.看房
联系方式
该企业最新招商
电力招标网 |网络实名:1.电力招标 2.电力招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