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租赁,2023年10月23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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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租赁,2023年10月23日到期。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现代农业融资担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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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558982189G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
所在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锦江区 | |||
住所/注册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þ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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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转让的资产仅包括有产权登记的7020.97㎡及无产权登记的822.61㎡的厂房(具体以实际为准)及对应的13342.2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承租人承租厂房后新购置的电力变压器、增设的地磅以及新搭建的厂房等资产。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目前存在租赁情形,租期截止至2023年10月23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表明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本次转让标的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3、意向受让方应当事先向乐至县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土地厂房购买过户以及入驻工业园区等相关政策,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上述政策,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具体地理位置、水电等基础设施、权证过户、租赁情况、抵押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充分了解清楚后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上报名。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本次转让标的无其他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限制。 6、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标的查看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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