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1)兴文县城乡学前教育提升改造项目:兴文县境内新(改)建公办幼儿园,共建设教学班230班、6900学位,项目新征地80亩,总建筑面积66500 m2,其中新建幼儿园教学楼建筑面积20000m2,改扩建幼儿园室内活动中心、后勤服务用房、幼儿生活辅助用房等建筑面积46500 m2,新(改)建幼儿园活动场地面积43000m2,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 (2)兴文县县域内部分学校排危改造项目:排危改造外墙瓷砖面积约378639平方米,场地硬化约10000平方米、黑化约65600平方米、塑化约143250平方米,并完善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4800万元。 (3)兴文县县城区域内部分学校补短板项目:新建教辅用房约9500平方米、学生宿舍约16800平方米、教师周转房约1500平方米、行政楼约1000平方米、风雨球场约2200平方米、运动场约3500平方米,并完善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5200万元。 2.2 项目建设 2.4标段划分:勘察初步设计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1)本建设项目全部的勘察工作内容以及完成后期服务等,提供勘察报告、现场配合开工、验槽、竣工验收等工作。提交的岩土勘察报告应满足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及各设计阶段、施工的需要,为后期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设计计算参数和可靠的依据。(2)本项目的方案设计。(3)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以及后期施工图设计的配合工作。 2.6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勘察: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4.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并承担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07 00:00 至 2023-04-13 23:59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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