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其他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其他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其他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标的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租赁。
二、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凭据。
三、交易标的按现状转让,《资产处置明细表》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四、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
五、本次交易标的土地性质为划拨,挂牌价已包含土地出让金,涉及土地性质变更的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
六、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七、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八、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资产明细表》等资料。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 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