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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公车处置川F13GN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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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3-28 23:05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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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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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0.02  万元,延时报价周期: 120 秒。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0.68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转让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处置标的系德阳国信汽车租赁 一批公车,共计5辆。(车辆详情详见车辆处置明细表)。

2、本次处置所有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以辆为单位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4、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5、风险提示:由于部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6、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政策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7、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应按本次处置标的资产明细表为参考,进行交割。

8、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转让标的过户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经纪代理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9、由于本次转让标的在处置审批过程中,部分车辆无保险,部分车辆年审即将或已经过期,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并在过户时,如确需补交年审、车辆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安检、环检)、交强险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0、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以及车辆过户手续的及时办理,受让方须在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车辆过户履约保证金2000元/辆,(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辆)。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处理完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并将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拍照发给转让方。经转让方审核确认车辆已完成过户后,转让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该履约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一次性退还。

11、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款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专用账户进行结算;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转让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和交易标的及与之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

1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等,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按西南联交所《保证金处置办法》进行处置,若由此造成交易各方其他损失的,相关方可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13、本次处置车辆过户前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违章、罚款以及车辆过户时须补办的相关证照等相关事宜皆由转让方负责处理;若因转让方原因,不能完成车辆过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4、本次处置车辆集中展示

15、本次标的转让成功后,交易标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出具同等金额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16、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样本)合同》等。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3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04-11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741101018260021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本次产权交易的部分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 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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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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