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县城片区)(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1&&&标段补遗三
致各投标人: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资格和能力(6分)中:
“施工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此项最多得1.5分)”
修改为“施工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此项最多得1.5分)”。
二、“关于投标的两点疑问”中第二点“2、“投标疑问”的澄清回复第3、4、6条均为“本项目上传的相应模拟清单仅做参考,投标可参照此清单进行报价也可自拟。”若投标时格式自拟,是否可只报总价,不报工程量清单?”的答复:可以只报总价,不报工程量清单。
三、本次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相关时间不作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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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