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建设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1100 亩,包括公园主体约 1000 亩,连接内外天池以及郝家山通道约 100 亩。公园主体建设内容包括:生态修复与提升工程、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新建旅游文化生态长廊、停车场(含部分配套用房)、公共配套用房(含游客中心和出租摊位用房、餐饮用房等)等休闲旅游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 2.1.3 勘察设计工期:125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初勘10日历天,详勘20日历天;方案设计60日历天,初步设计35日历天,每月均按 30 个日历天计算)。 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勘察设计标段。 2.1.5 招标范围:包括岩土勘察(含初勘、详勘)、地形测量(含地形图)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室外景观及场地方案、初步设计以及室外综合管网初步设计(含概算)。① 设计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泛光、市政工程、景观、水体治理等和概算,涉及内容包含建筑土建安装、室外景观绿化、室外场地、室外综合管网等(含概算)。(以业主要求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1.5亿及以上投资估算金额房屋建筑勘察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1.5亿及以上投资估算金额房建类设计业绩。(已完成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设计完成时间(或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为准 。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授权、承诺、盖章、递交等。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需联合体各方各自签署、盖章外,其他需签署、盖章的地方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完成,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9 09:00 至 2023-03-15 17:00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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