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高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省宜宾市高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进行补遗,本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内容中:“施工组织设计:12分,项目管理机构:16 &&分,投标报价:60分(不低于60分),其他评分因素:12 分,(总分100分)。”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内容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9分;本项满分9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7分;本项满分7分。”
3、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内容中:“1.造价负责
修改为:
1、“施工组织设计:12分,项目管理机构:20分,投标报价:60分(不低于60分),其他评分因素:8 分(总分100分)。”
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11分;本项满分11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9分;本项满分9分。”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造价负责
4、本项目混凝土采用项目特征描述要求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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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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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期: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