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贵金属资源回收与资源化利用配套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12-511850-04-01-483643】FGWB-00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光明光电股份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12-511850-04-01-483643】FGWB-008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 。 |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在雅安市经济开发区青江路购地52.69亩,建设用于贵金属回收、精制、化合物制造的配套生产厂房、室外道路、绿化、车位、围墙等。本期总建筑面积16978.6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8150万元。 2.3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施工图内容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3(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全国 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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