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石渠县格孟乡格孟二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石渠县格孟乡格孟二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石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发改〔2023〕4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孜州石渠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黄河流域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石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石发改〔2023〕49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柯瑞铭建设集团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内容及规模: 生态修复面积 118774 平方米,景观平台 7 处,共 356.16 平方米 、步道 1127.12 米,停车场 1 处共 334.1 平方米,1.4 米制浸塑网围栏 2036 米,生态护坡760 米、太阳能景观灯 62 套,旅游厕所 1 座。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 石渠县格孟乡格孟二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5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所提供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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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