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红原县龙日镇壤噶夺玛村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次)/标段施工招标
补遗书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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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体顶端
各潜在投标 银行保函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更改为: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 200000.00元)。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
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阿坝州)》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按提示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之日前两日的上午9时30分之前到系统指定账户,例如:开标之日为2017年3月7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就为2017年3月5日9时30分之前。
(2)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函须由阿坝州行政区域内银行开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 平台(四川省·阿坝州)》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按网上提示提交保函扫描件并确认。例如:开标之日为2017年3月7日,确认时间就为2017年3月5日9时30分之前。
银行保函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 4、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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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水务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