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黄河一级支流夏荣曲求吉玛乡段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补遗02号
&&&&& 致各潜在投标 &&&&& 现就“阿坝县黄河一级支流夏荣曲求吉玛乡段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作出补遗如下:
&&&&& &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
&&&& 其中原文为:
&&&& 评标委员会共_7_人,组建时可根据评标工作量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其中招标人代表_2_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号第(三)条等文件规定执行。
&&&& 现调整为:
&&&& 评标委员会共_7_人,组建时可根据评标工作量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其中招标人代表_0_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号第(三)条等文件规定执行。
&&&& 二、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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