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达州东部经开区亭子文教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投资人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达州东部经开区亭子文教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 投资人(项目名称)已由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1-511700-04-01-667629】FGQB-00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达州市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1-511700-04-01-667629】FGQB-0001号,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 建设 (2)“三横四纵”主干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3)达州东部经开区亭子文教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鲤鱼河生态公园建设项目一期。
2.4 合作期限: 7年。
2.5 合作范围: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后,招标人与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项目。项目公司由项目业主与社会资本按照5%:95%的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在达州东部经开区辖区范围内注册成立,具体内容详见合同。
2.6 合作模式:投资-建设-运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2投融资能力: 投标人2021年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投标人取得各银行有效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低于 30 亿人民币。
3.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1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0亿元的工程类投融资建设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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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