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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所持“一桥生物技术创新药物全球总部及制造基地”在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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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12-12 23:2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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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ink rel="overflow: auto;"> 转让标的为成都生物城建设 所持“一桥生物技术创新药物全球总部及制造基地”在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转让标的”),转让标的于2020年11月05日取得《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20-510122-47-03-513192】FGQB-0543号)。
本次转让标的的土地是成都生物城建设 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松柏社区1组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证编号:【川(2021)双流区不动产权第0043700号】,以下简称项目土地)并签订了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510118-2021-C-005(双SWC))及补充协议,项目土地面积为【75890.92】平方米,容积率为【不大于3且小于1.8】,总计容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伍拾年。转让方已付清项目土地的全部土地出让金、契税以及其他与取得项目土地相关的费用。
土地分成两批次开发,成都生物城建设 已取得项目土地整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证》,以及项目一批次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对项目土地进行了开发建设。截至2022年5月31日,具体开发建设情况及投资情况如下:一批次已完成动力中心、N车间、试剂库主体外立面施工、一批次范围内总平施工、一批次内部公共部分装修施工。二批次已实施部分基坑开挖,场内施工便道,场地硬化、地块打围等建设工作,具体情况详见《估价报告》。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成都生物城建设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2L11K7W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高新区
住所/注册

(一)本次估价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查询方式: 估价报告可在公告期内到西南联交所进行查阅。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评估仅对估价对象在建工程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不对权属发表意见。
2.项目现状: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估价人员的现场查勘,截止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形象进度如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内容显示,发证日期为2021年8月12日,合同工期400天。本次评估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情况说明》记载项目实际开竣工日期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内容一致,截止价值时点,剩余建设周期约为0.34年。工程进度根据项目监理公司出具的《工程开发进度说明》为依据。
3.关于本次评估涉及估价对象的项目

4.本次评估涉及估价对象评估结果为估价对象工业类用途在建工程房产(建筑面积合计为:37,068.38 平方米)及所在宗地的土地使用权(75,890.92 ㎡)价值。
5.评估价格包含室内附属设施、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的价格。

二、其它披露事项

1、转让方、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受让方按要求支付完交易价款且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资产交付手续,交付当日转、受双方应书面确认在建工程交接完毕并签订接房通知书。
2、转让方于2023年1月31日完成一批次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交易价款支付义务并取得交易凭证后,转让方应在90个自然日办理完成转让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证过户登记手续。若因受让方及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手续办理的延期,则转让方办理权证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也相应顺延,且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涉及的过户税费、手续费和交易费用等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交割完毕(以权证变更为准),标的物所有权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转让标的交付前(以签订接房通知书为准),标的物安全责任及风险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交付后(以签订接房通知书为准),标的物安全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方承诺,相关工程款项已结清,转让方确保不因欠付工程款的问题,导致施工方向在建工程主张权利或影响本次在建工程转让。
5、本次转让标的交接完毕后,转让方就本转让标的一批次工程已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将继续正常履行,直至转让方与相关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结清双方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就转让标的二批次工程所涉及服务合同,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完成与第三方终止就本项目工程已签订而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如因该等合同产生争议的,转让方应负责进行后续争议事项处理,受让方进行配合。
6、在一批次工程合同约定质保期及质保范围内需要履行的义务,由转让方、受让方以及质保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后执行。
7、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完毕后,受让方需配合转让方完成土地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转让标的涉及到的水电账户的变更等手续。
8、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瑕疵及进度相关文件,到现场查看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对转让标的的范围、现状以及后续开发情况等进行确认,凭已签订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报名。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9、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转让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或权证过户前后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金额;转让标的在建工程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金额;公告披露的工程完工情况与转让标的在建工程现状不一致的,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金额。
10、此次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本次标的挂牌价为含税总价,成交后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后开具票据。本次资产处置中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缴纳。
11、特别说明:
成都生物城建设 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依法取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按照《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国有建设用地工业项目履约协议书》(编号:SWC2021-06号,以下简称《履约协议书》)要求,该项目若继续开发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71亿元。
2)项目固定资产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
3)项目亩均年度产值不低于450万元/亩。
4)项目亩均年税收不低于35万元/亩。
5)意向受让人须将工商、税收关系迁入成都高新区(注册在成都高新区的生物城项目),或在成都高新区(注册在成都国际生物城项目)成立竞得人的全资独立法人公司。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对转让标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履约协议书》的内容进行查证,一旦报名视为知晓并认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履约协议书》的全部要求,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履约协议书》要求进行后续开发和履行义务。
12、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估价报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履约协议书》可在公告期内到西南联交所进行查阅。
13、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4、本次现场查看地点:双流区永安镇松柏社区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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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