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1 ‰
&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 4 ‰ 。
现修改为: &&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承包人应以业主和承包人双方的名义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如因承包人未办理此项保险,或保险金额不足,由此产生的后果所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放弃索赔权利;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率:1‰如因承包人未办理此项保险,或保险金额不足,由此产生的后果所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放弃索赔权利。 &&&&
三、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清单,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四、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月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 1月6日09时30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