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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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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556439094Y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
所在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龙泉驿区 | |||
住所/注册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事业单位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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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按查看现场时的现状整体转让,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等限制转让的其他权利。
《固定资产—通用设备类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及《废旧物资资产评估明细表》内的危险废物不在本次资产转让标的范围内,转让方已做标注。
2、转让方已对标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报名前,意向受让方需自行或聘请专家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意向受让方前往标的现场前,请自行在西南联交所网站下载打印《看货通知》,携带《看货通知》前往现场查证,若无西南联交所出具的《看货通知》,则转让方拒绝查勘标的物;转让方不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的数量、材质、规格、完整性及功能性等现状作任何保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实地查看标的物的数量、材质、规格、完整性及功能性等现状,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及附件《固定资产—通用设备类资产评估明细表》、《废旧物资资产评估明细表》,意向受让方需凭盖章确认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及附件《固定资产—通用设备类资产评估明细表》、《废旧物资资产评估明细表》在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
3、意向受让方以《固定资产—通用设备类资产评估明细表》、《废旧物资资产评估明细表》为参考,按踏勘现场实物时的现状与转让方进行转让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向交易所报名前必须充分了解清楚转让标的的现场实物状况和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4、受让方须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转移。现场清理工作以及物资拆除、搬离、运输、装卸等转移标的物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物资拆除、搬离、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5、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进场施工作业前)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履约保证金具体处置方式如下:
(1)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完成全部转让标的物的提运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认可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利息)。
(2)受让方支付的上述履约保证金(含安全、环保风险保证金),是履行合同的担保。如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消防事故、治安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环境污染对周边相邻权人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依据国家的相关处罚关规定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损害赔偿,赔偿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履约保证金不足,应由受让方补充赔偿给转让方。
(3)受让方如未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资的拆除、搬离、运输、装卸等工作,因受让方原因延误了拆迁进程,则上述履约保证金1.5万元作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即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转让方不予退还。
(4)受让方搬离转让标的物时,不得损坏交易标的物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照市场价予以赔偿,转让方有权在受让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受让方完成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现场确认后方可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本次转让的部分设备和零部件可能缺失无法完整交付,转让方不保证实物的数量、材质、规格、完整性及功能性等。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它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研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谨慎参与受让。
7、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涉及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以及转受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其他事项见产权交易合同、《固定资产—通用设备类资产评估明细表》、《废旧物资资产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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