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6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7)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8)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5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9)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20)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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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浩淼生态环境工程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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