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比选文件第六章中,增加:
“二、项目背景
德阳城发集团为把握第四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申报的窗口期,结合申报条件,按照发改委、发展集团要求,申报了德阳市经开区再生资源利用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6.7774亿元。项目总占地预计555.0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标准化厂房9.5万平方米及配套等,园区配套道路约5公里、36.5万吨/年处理量污水处理厂1座及配套管网,建设年限为4年。
项目投资总额80%部分拟通过申报政府专项债或银行贷款解决,在政府专项债申请方面,项目已入发改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拟启动一案两书等相关资料编制工作。”
其余序号依次类推进行更正。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