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凯江镇团结村6、7、8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江自然告字〔2022〕-B-15号
经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凯江镇团结村6、7、8社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由中江县政务服务和 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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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限高 |
机动车停车泊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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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23-2022-B-14 |
凯江镇团结村6、7、8社 |
33778.29㎡(折合50.67亩) |
住宅用地(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10%) |
≤3.0 |
≥35% |
≤30%(其中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密度≤22%) |
≤80米 |
住宅部分≥1.0辆/户;商业部分≥1.0辆/100平方米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00万元/亩 |
6081万元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意向竞买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限制条件:至本宗地拍卖前1日历天,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已成交的中江县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付款义务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月17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四)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转的范围。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砂石资源开采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德办发〔2019〕37号)及德阳市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及规范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设用地砂石资源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政府授权的中江建投建材 签订《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地下砂石接管处置意向性协议》,接受中江建投建材 对宗地项目内砂石资源的利用、交接等管理。
三、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ggzyxx.deyang.gov.cn)注册,并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凭CF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用户注册及办理CFCA数字证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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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