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水源和灌区供水工程 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固[2022]23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银行融资及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发改固[2022]23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长宁县水源和灌区供水工程 工程地点: 长宁县 建设规模:新建大地碥小(1)型水库1座,库容200万立方米,并配套灌区供水设施;实施东山水库、方四滩水库、宁春水库中型灌区供水工程,灌溉面积共7.67万亩,规划新建提水设施及配套干支渠(管)93.68公里,整治干支渠(管)42.6公里,并同步实施智慧灌区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工程,建设东山水库库区管护路工程10公里,清淤整治长宁河河道长度2.5公里,并扩宽相应水域。 招标范围: 长宁县水源和灌区供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服务等全阶段的勘察设计。 |
3.1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勘察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0-26 00:00 至 2022-11-01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17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2份):地点为 / 。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