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的长宁县双河镇中心卫生院中心镇建设补短板项目施工标段挂网后收到主管部门提醒,经检查发现评分因素存在不合理情况,为保障项目公平公正进行,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内:
2.2.4(4) | 其他 因素 评分 标准 | 企业资质要求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得5分,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加3分,本项满分为8分。 |
修改为:
2.2.4(4) | 其他 因素 评分 标准 | 企业资质要求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得8分。 |
除以上内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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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双河镇中心卫生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