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市罗公资拍公〔2022〕6号
经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批准,德阳市罗江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金山镇罗家湾水库东南侧的金山201916-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组织由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 主要指标 |
土地开发程度 |
出让年限 |
拍卖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金山镇罗家湾水库东南侧的金山201916-1号地块 |
9126.62平方米(折13.69亩) |
居住用地,可兼容部分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超过10% |
容积率:1.0≤R≤2.4 建筑密度:≤40% 建筑高度:≤27米 绿地率:≥25% |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
70年 |
70万元/亩 |
191.66万元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竞买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只能单独竞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限制条件:至本宗地公告前一日历日,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已成交的德阳市罗江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付款义务的,与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有债务、债权或其它纠纷未了结的,以及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四)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1.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缴款:①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②出让价款可一次性付清或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土地款的,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分期付款的,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且缴纳期限不超过1个月,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且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2.责任:①延期支付出让价款的,每延期1日按应支付款项的1‰收取滞纳金;②延期开工、竣工的,每延期1日按出让价款总额1‰收取违约金;③违反土地使用条件的,按出让价款总额1‰收取违约金。
3.其他要求:
①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价款及违约金的,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②土地出让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既定规划条件,确需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指标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③宗地为现状出让(包括所有的挖填方),宗地内所有的管线都不属于出让人拆迁的范围,均由宗地竞得人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拆迁。
三、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ggzyxx.deyang.gov.cn)注册,并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凭CF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用户注册及办理CF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38—2516653)。
四、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3日23:59:59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进入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宗地拍卖出让文件,了解宗地出让详情,提交报名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在2022年11月14日上午9:30开始确认其竞买资格,拍卖会议定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10:30在德阳市罗江区政务中心三楼A001开标室(德阳市罗江区景乐南路377号)开始举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采取无底价方式,初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拍卖采取拍卖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竞价。
3、本次土地交付时间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七、联系方式
1.德阳市罗江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0838-3121756&
2.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韩老师&&咨询电话:0838-3201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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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德阳市罗江区自然资源局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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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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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镇罗家湾水库东南侧的金山201916-1号地块拍卖出让公告.pdf
金山 201916-1 号地块宗地图.pdf
金山镇罗家湾水库东南侧的金山201916-1号地块拍卖出让须知.pdf
金山 201916-1 号地块规划条件.pdf
金山 201916-1 号地块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