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的长宁县双河镇中心卫生院中心镇建设补短板项目施工标段因招标清单编制时未剔除监理及设计费用导致清单内容出现错误,现对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进行补遗,请以补遗后文件及清单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内:投标最高限价 9534718.72 元。修改为:投标最高限价 9089903.72 元。
二、原招标清单修改为现招标清单。
除以上内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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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双河镇中心卫生院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