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彭州市通济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彭州市通济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彭发改立项[202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立项[202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汇信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州市通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19.5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包含:坡改梯、新建取水口1 处、1座蓄水池、排灌沟渠5.80千米、溪沟整治3.46千米、田间作业道路2.12千米、沉沙凼 10 个,林草措施植物种植及工程宣传碑等设施。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R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R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R近3年R已完成 R正在施工/实施 R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近3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类或生态保护修复类或环境综合整治类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评价的行业类别除外);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1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不见面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0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不见面开标)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汇信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濛阳街道桂桥村3组118号会展中心1号楼3楼 地 址: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302
邮 编:611934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 系 人:鲁先生
电 话:028-69096688 电 话:028-8754914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 10月18日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 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
(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 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但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 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工程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限限定在3年之内;类似工程业绩个数不得超过3个。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 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 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 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