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第二次)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绵阳市安州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第二次)施工/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绵安发改〔2020〕82号、绵安发改〔2020〕241号、绵安发改〔2021〕1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预算资金和专项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安发改〔2020〕82号、绵安发改〔2020〕241号、绵安发改〔2021〕12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安州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净用地面积8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建设农产品分选、冷冻、冷藏、配送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冷链仓储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气调保鲜库、冻库、农产品分拣中心及初加工车间(只含农产品洗选、分包、分装)、辅助用房,购置冷链储藏设备和冷链配送车辆一批,建设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实际竣工时间建议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15日00:00登录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网 址 : http://ggzy.my.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在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11月4日9时 50 分,地点为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厅【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过桥右转200米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郡16号楼(A1地块)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0816-4369970
传 真:0816-4369970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西体路2号奥林花园B4-5F、B5-5F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28-6202041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 10 月1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