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名称)监理
招标公告(第1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叙永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市农函[2022]174号、泸市农函[2022]1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叙永县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叙永县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叙永长江上游珍稀鱼类保护管理站、叙永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农函[2022]174号、泸市农函[2022]17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岭镇石龙村、龙盘村、清凉洞村、平青村、高店村、凤凰村、麦地坝村、紫阳村,江门镇高家村、九江村、向坝村、永胜村,天池镇柏阳村、凤江村、甲寨子村,向林镇九良村、太关村、跃龙村,赤水镇良坪村、松林村、中沙村,分水镇分水村、鱼洞村,大石镇三门村、旺龙村,两河镇双狮村、太平山村、鱼香坪村,涉及8个乡镇28个村。
2.2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56000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5000亩)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补遗(若有)等所示范围全部监理内容。
2.5标段划分:监理标段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其他要求:2017年至今已完成、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水利水电或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理工程监理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如划分标段且设置资质要求不一致时,应分标段表述且应该明确最多能中几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0-23 09:30。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办理的CA数字证书免费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xxx.LZZF)。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3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4.4本招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需使用《泸州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lzsggzy.com(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操作手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确认上传,并拍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投标文件递交回执》,以表明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成功,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开标当日,投标人选择抵达开标现场的,需将该数码照片带至开标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叙永县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叙永长江上游珍稀鱼类保护管理站、叙永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423MB1D27004Q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地址:
叙永县环城中路345号叙永县农业农村局六楼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汇川街166号1栋10层10号
邮编:
646400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830-6221136
电话:
1848219419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2022-09-29
注:(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3)3.1中“其他要求”是指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