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酒业茶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白酒中心项目(一期)工程Ⅰ标段施工补遗文件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3.1“投标最高限价 217085027.13 元”修改为:“投标最高限价 216848994.35 元”。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8项 第1.2款“见面会召开完成后,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后(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可以采用50%现金+50%保函方式缴纳),若中标人无故逾期或未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修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内容修改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其中,现金占50%,银行保函(须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的任一银行开具)担保50%,履约担保中采用银行保函担保部分须为见索即付保函或连带责任保函,保函内容需经发包人认可且保函期限为: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投标人一经递交投标担保即视为已响应此条要求”。
三、本次补遗重新上传《附件1:四川酒业茶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白酒中心项目(一期)工程Ⅰ标段工程量清单》、《附件2:四川酒业茶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白酒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地勘报告》、《四川酒业茶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白酒中心项目(一期)工程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以本次上传的工程量清单、工程地勘报告、施工招标文件为准。
四、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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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