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湾科技生态园4号地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白鹭湾科技生态园 4 号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锦江区柳江街道潘家沟村 3、4、7 组;
2.3 建设规模:A159 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面积 38590.25 ㎡,要求容积率不大于 3.0,建筑密度根据方案确定,建筑高度不大于 60 米 ;A165 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面积 33372.32 ㎡,要求容积率不大于 2.5,建筑密度根据方案确定, 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其中 A159、A165 地块为一宗地,计容建筑面积可整体平衡,暂定总建筑面积约 283000 ㎡。
2.4 计划工期:602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的A159地块、A165地块办公楼、配套商业、地下车库、设备房中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合格、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虽未载明但为本工程施工和使用所必须的工作及按施工惯例属于乙方义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范围内由乙方负责。具体内容包括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建筑装饰装修、幕墙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节能、消防、电梯、人防、泛光照明及与本项目配套相关地下通道连廊、市政天桥连廊等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最新的相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四川省、成都市相关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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