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元市智慧食品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智慧食品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开发改函〔202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专项资金及发行债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开发改函〔2021]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工业园区
2.2 项目规模:建设智慧食品示范园 1座 ,项目总占地约 274亩 ,项 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用地约 176.83亩 ,建筑面积约 57593平方米,新建 5.5万 吨立筒仓、新建标准厂房约33726平方米、新建成品库房占地 12118平 方米、附属用房等,充分利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与 食品安全相融合,搭建食品溯源等系统,配建卸货设施、园区内连接散货输送管线、停车场、充电桩等附属设施及相关设施设备。
2.3 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7.1亿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专项资金及发行债券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勘察工作,按要求提供地勘报告以及项目实施阶段的相关服务工作。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所有加工工艺相关设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R勘察业绩要求: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R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R设计业绩要求: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R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加工类)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④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9 月 22 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12日09时30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经开区下西坝万盛路6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39342471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R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栋2单元1001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6150100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 年 09 月 2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