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安市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安发改〔2021〕4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安发改〔2021〕44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协兴园区牌坊街道岩头村与枣山园区枣山镇火山村交界处。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1707.92平方米,建筑高度23.8米,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包括:博物馆的基本陈列展厅、专题展厅、临时展厅、文物库房、青少年活动中心(天象仪馆)、报告厅、公共区域、管理区域、其他配套用房等设计成果的创意优化及二次创作,设施设备定制、陈列布展及内部装饰装修施工等工作。
2.3服务期限:17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创意优化及二次创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要求对原设计成果进行创意优化,包括但不限于对版式版面、艺术创作、场景、视频创作及多媒体展项等内容进行二次创作,创意优化、二次创作及场景塑造、反复打磨后的工程总造价不能突破合同总额,且最终效果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施工:根据挂网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发包人认可的创意优化及二次创作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设施设备定制和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保修等内容,达到博物馆对外开放运营条件。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责任、义务、承诺以及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创意优化、二次创作及反复打磨等,达到验收合格条件所必须的工程均在合同总价范围内,因创意优化及二次创作等产生的费用一律不认定为工程量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展墙、展柜及展品装饰配件等专业项目;场景复原、沙盘、雕塑、模型等辅助展项;展品复制、文物征集、展品上展等项目;临展厅移动隔断墙制作;展厅展品等保护系统项目;专业灯光照明系统、多媒体等陈列配套项目;展板设计制作、展览标识等平面设计制作项目。(2)文物库房装饰装修,库房管理及藏品保护设施设备定制、文物保存环境达标及监测系统、藏品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3)管理区域装修及设施设备定制。(4)公共空间装饰装修及配套建设项目等。(5)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多媒体系统、智慧导览系统、智慧展馆系统等建设。(6)因陈列布展涉及的电气、消防、给排水、空调等工程改造及施工。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验收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的博物馆(或纪念馆或陈列馆),且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或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陈列布展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的博物馆(或纪念馆或陈列馆),且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或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陈列布展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
注:同一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可作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进行重复计算。已完成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类(或工程类或设计类或艺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 市(州))(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0 月 8 日 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26-212501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A座2707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28-6501815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 年 9 月 9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