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3.1.3
项
目
经
理
的
资
格
要
求
:
☑
/
□
由
设
计
负
责
人
兼
任
☑
由
施
工
负
责
人
兼
任
,
须
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
设
计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具
备
一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
建
筑
工
程
相
关
专
业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
员)。
3.1.5
施
工
负
责
人
(
建
造
师
,
下
同
)
的
资
格
要
求
: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及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和
建
筑
工
程
(
注
册
专
业
)
一
级
(
级
别
)
建
造
师
,
具
有
省
级
及
以
上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B
证
)
,
须
为
投
标
人
本
单
位
人
员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应
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2
本
次
招
标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应
为
□
设
计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
1
)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具
备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
2
)
联
合
体
成
员
不
超
过
2
家
(
含
2
家
)
,
施
工
单
位
作
为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
需
具
备
国
家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一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3
)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明
确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和
各
方
权
利
义
务
;
(
4
)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以
自
己
名
义
在
本
招
标
项
目
中
单
独
或
参
加
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