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红桥镇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投资[2022] 14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安县红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870万元和业主自筹46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安县红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资[2022] 14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天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红桥镇梅岭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生产厂房3栋、配套展销中心、配套消防设备用房,共计约4457平方米; 2.配套建设消防车道面积约1462平方米,配套建设露天操作场地约3060平方米; 3.配套新建污水管网约1000米,安装污水提升泵; 4.配套建设厂区用电设备设施;5.配套建设厂区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2.6标段投资额:916万元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注: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08 00:00 至 2022-09-15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0-10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