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新能源制造产业制造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新宜南快速路(G353新线交叉点)项目已由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以川投资备[2208-511599-04-01-551357]FGQB-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荣浩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8-511599-04-01-551357]FGQB-023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1标段划分: 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宜宾三江新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包括新宜南快速路与G353新线的三个交叉点,其中纵四路与渝昆高铁交叉点长约122米,宽约24.5米,横六路与渝昆高铁、川南城际铁路交叉点长约118米,宽约24.5米, 建安工程费约5500万元。 2.4计划工期: 设计40个日历天,施工:纵四路与渝昆高铁交叉点350个日历天,横六路与渝昆高铁交叉点120个日历天,横六路与川南城际铁路交叉点12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清单(如业主已有设计成果的项目,总承包方须无条件使用)、设计后续服务工作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②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 2017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与铁路交叉的下穿(上跨)桥梁或框架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2017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由设计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1.5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注册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B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7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09 00:00 至 2022-09-28 15: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9-29 10:00。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