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5-511502-04-01-293348】FGQB-00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翠欣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翠欣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5-511502-04-01-293348】FGQB-008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金秋湖镇茶乡村、谢坝社区、云辰社区、邱场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和金秋湖镇云台社区、新国社区、邱场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本项目拆旧复垦潜力总规模约71.6684公顷,控制总规模约50.9957公顷,其中:计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预计使用挂钩指标约11.9443公顷,计划节余指标约28.8701公顷。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成果,最终以招标人或主管部门审定的为准。 2.4计划工期:约360日历天,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项目完成整体验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设计主要负责农民集中安置建新的基础设施(含配套用房)和农民自建房(建筑面积约10836平方米)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主要负责拆旧复垦、农民集中安置建新的基础设施(含配套用房)以及农民集中安置房屋(中标后,与各建房委员会与其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验收、移交及后续工作。 2.6本项目投资额: 本标段总投资约为:3329.15万元,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302.95万元(其中含拆旧复垦约716.12万元,农民集中安置建新的基础设施(含配套用房)约2586.83万元)。设计最高限价为26.2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03 00:00 至 2022-09-08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9-23 10:00。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