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110kV变配电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发【2021】1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发改发【2021】1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1建设地点:五粮液产业园区红坝新园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11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约3528㎡,总建筑面积约1585㎡。同时改造35kV瓶楼变电站、10kV南山开闭所,新建6回10kV专线、站端通信、110kV外部电源接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配电容量2x63MVA,满足公司负荷增长需求,同时提高供电可靠性、稳定性,优化网络结构,运行更经济。 2.3 监理服务期限:3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2.5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150100.00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110kV等级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电力工程 )执业证书, 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110kV等级及以上似工程总监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且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03 09:00 至 2022-09-13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9-27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